农村集体经济是什么?
所谓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是指在农村地域范围内,以农民为主体,相关利益方通过联合与合作,形成的具有明晰的产权关系、清晰的成员边界、合理的治理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,实行平等协商、民主管理、利益共享的经济形态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并不是唯一的,共有产权、共同劳动和共同收益的村级集体所有制经济,只是集体经济的原型和一种组织形态。
目前,仍有不少人将农村集体经济等同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,这事实上是一种误解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包括改造后的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,也包括基于私有产权形成的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经济,以及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联合的混合型集体经济。
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农村集体经济,主要是劳动者的劳动联合,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仅包括劳动者的劳动联合,还包括劳动与资本、技术、管理等联合,联合的目的是实现个体的发展。事实上,各种生产要素的联合也并不局限于农民(劳动者),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,城市外来的资本、技术、管理等要素也应该成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在北京、浙江等地,已经出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、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,城市工商企业投入资金、技术等,共同发展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案例。
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,是对传统农村集体经济的全面改造升级过程,需要构建起系统性、常态化的政策支持体系。
为什么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?
一、增强农村集体行动能力。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以后,能为村级组织解决“有钱干事”的问题,进而提高村级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和为民服务能力。新中国成立不久,通过在农村地区进行“合作社”“人民公社”改革,我国在完成工业原始资本积累的同时,也塑造了“政治、经济、社会”功能于一体的村级组织,在当时,通过征集农户上交的公粮,村集体是有钱办事的。
改革开放以来,特别是2006年农业税全面取消后,村组织的经济功能急剧弱化甚至不复存在,不少村级组织面临“没钱办事”的窘境,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村级组织的集体行动能力。如果现在村集体经济能发展起来,村级组织有钱办事了,则可以预见,其集体行动能力必定会得到明显增强。
二、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。当前,由于村级事务增多、工作队进驻等多方面原因,村级组织正经历新一轮“官僚化”过程,村“两委”运行越来越像一级政府。村干部专业化已成大势所趋。但就目前来讲,村组干部的待遇提升速度是滞后于其工作负荷增加速度的,不少村组干部处于“钱少事多讨人嫌”的尴尬境地,农村干部特别是小组干部没人干、干不久,队伍士气普遍不高。
对此,如何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已成为摆在不少地区面前的共同难题。不少地区出台政策,规定村集体经济达到一定数额(如5万元)后,其超出部分可拿出一定比例(如30%)作为农村干部的奖金和津贴。如以上政策措施能落地落实,相信是可以激励农村干部担当作为的。
三、带动农民增收。村集体经济可通过农民入股分红、提供就业机会等途径助力农民增收致富,但这与村集体经济的具体组织形式有关。如为农户集体筹资建设的门面、厂房,则参与的农户均可获益;如为下拨专项资金,则可能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。
广告
X 关闭
广告
X 关闭